一、企业资产
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。
二、企业主要人员
- 注册建造师:不少于 6 人(建筑工程专业)
- 技术负责人
- 8 年以上地基基础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;
- 具备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/ 一级注册建造师 / 注册岩土工程师任一资格;
- 配套结构、岩土、机械等专业中级职称人员≥10 人,专业齐全。
-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:持证岗位人员≥20 人,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机械员、造价员等全部配齐。
- 技术工人: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桩机操作工、电工、焊工等≥20 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。
三、企业工程业绩(升二级必备,新办二级不考核业绩)
近 5 年承担下列 4 类中2 类工程,质量全部合格:
- 12 层以上民用建筑 / 高度 50m 以上构筑物地基基础;
- 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>12m,或其他地基处理>6m;
- 单桩设计承载力≥2000kN 桩基础工程;
- 开挖深度>9m 基坑围护工程。
四、可承接工程范围(二级承包上限)
- 100 米以下工业、民用建筑;120 米以下构筑物地基基础;
- 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≤24m,其他地基处理≤10m;
- 单桩设计荷载 5000kN 及以下桩基础;
- 开挖深度≤15 米基坑围护工程; 可承接各类地基加固、桩基、基坑支护、土石方基础等配套施工。
五、必备施工设备(申报核查项)
企业自有 / 租赁配套专业设备:各类打桩机、旋挖钻机、搅拌桩机、混凝土搅拌机、静力触探仪、测斜仪、电焊机、泥浆处理设备、挖掘机等,需提供发票或租赁证明。

